我省正式印发《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
2022-02-15 10:45:03 来源: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字号:大 中 小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”的精神,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、标准科学、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,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34号),2018年12月6日,中共山西省委、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《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晋发〔2018〕39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与山西省建设“示范区”“排头兵”“新高地”战略目标相适应,注重结果导向、强调成本效益、硬化责任约束的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,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,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,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7项主要任务。具体如下:一是建立健全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;二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;三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;四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;五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:六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;七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责任约束机制。
《实施意见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,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创新预算管理方式,通过建机制、扩范围、抓重点、补短板,聚焦解决当前我省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对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,是新时期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。